警笛是从山沟里响起来的。警车也从山沟里开出来。警车越来越近,警笛越来越响,直到警车停止在酒店前,老板娘悬挂的一颗心才放下来:
该来的,总是要来,这有什么办法?听天由命吧。
老板娘虽然是个乡下妇女,在酒店开张之后,也锻炼了自己的一种应付自如心理素质。看到警车上下来的是曾经在酒店消费过的芋头分局长,刚才那种紧张不安情绪就缓解了不少。
“石头嫂,你好!”芋头看到她,还礼貌地称呼了她。
“局长你好,怎么有工夫来我这小店了?”老板娘明知故问。
“石头嫂,你看谁来了?”芋头就把萧风推到了她面前。
“啊呀,是珊瑚兄弟?”老板娘一看是萧风,心里更不紧张了。
这位萧风是自己老公石头的好朋友,两个人都是光屁股长大的玩伴。有他在,估计警察们不会难为她的。
“嫂子,客人多么?”萧风礼貌的打了招呼,眼睛就往屋子里瞅。
“现在还不到饭时,哪里来的客人?估计一会儿到了吃饭的点,客人就多了。来,屋子里请!”
虽然表面上镇定自若,毕竟是心虚的很,石头嫂引领客人上楼,不知道怎么回事,竟然会把他们引领到楼上廖哥行凶的那间包间里。
“石头嫂,俗话说,无事不登三宝殿。山沟里出现了无名尸体,这事儿你听说了吧?”芋头分局长抽出一支烟,坐下就说起了正事。
“这……和我有什么关系?”石头嫂心里明白,嘴巴上还要抵赖一下。
“石头嫂,这些东西,是咱们酒店的吧?”萧风心想,事情已经这样了,没有必要转弯子了。
这位石头嫂伶牙俐齿,向来是个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儿,想到这里,让旁边的大赦打开警察专用的证据包,将那拖把的布条、抹布、餐巾,一样一样的抖落出来。
“啊呀!这些东西怎么……”石头嫂开始还故作惊讶,接着马上就说:“可是,我没有杀人呀!那人,是姓廖的和那个女的踢死的呀!”
“石头嫂,别着急。慢慢说。”这时候,芋头反客为主,为石头嫂倒了一杯水。
“那天,我正忙着接待客人,姓廖的突然间来到饭店,说是遇到了从市里来的一个仇人,想收拾了他。接着就说借用我酒店的一个房间。
“我说,你可不能在我这里打架斗殴呀。他说,不会。就是把他灌酒灌醉了,然后拖出去揍一顿,出出气就行了。我就答应了他。
“过了一会儿,那个人来了。我把他们安排到这间屋子里,那女的就灌那男的喝酒。姓廖的躲出来和我说,那男人调戏了他的媳妇,他要报这夺妻之恨。
“等待了半天,那边的屋子里男的没有醉,反倒和那女的说说笑笑,姓廖的说过去看看情况,那女的就来到我这里听动静,不一会儿,听到屋子里两个男人打起来了。
“我们就冲进去,那姓廖的让那个男人打了一酒瓶子,有点儿狼狈,这女的上前踢了那男的一脚,正好踢他太阳穴上,那男的就不动弹了。”
“随后就是处理尸体了吧?”萧风听石头嫂说话符合逻辑的,不像是撒谎的样子,就引导的问。
“是的。他们借用了我家采购食材的编织袋,又把这些拖把布条、抹布、餐巾塞到编织袋里做填充物。没有想到让我们酒店沾了包!啊呀呀,我可够倒霉呀!”
虽说是乡亲们之间情谊深重,毕竟是杀人命案,萧风和芋头不敢徇私情,让石头嫂安排了一下酒店的事,还是把她带到分局,做了笔录。
这时候,石头嫂才讲了姓廖的给了她五万元餐费、租场费的事。芋头就埋怨石头嫂,为什么不及时报警?
如果马上报警的话,石头嫂属于举报有功,现在倒好,为了五万元的好处,成了罪犯的保护伞了。
石头嫂马上改口说:“他们恐吓我,不准报警。如果报警,就砸了我的酒店,让我们的生意做不成,我没有办法呀!”
萧风看看芋头,觉得过于纠缠这石头嫂会影响到抓捕廖哥儿,索性放她回酒店,两个人都奔向廖哥儿的出租房子里来。
可惜的是,来到这里一看,院子门,屋子门都是敞开的。这小子,竟然会又让他跑掉了!
萧风和芋头看到这副景象,后悔莫及,觉得警车一进村,就应该寻找廖哥儿。
可是,那边的尸体不处理也不行啊。何况,情况没有弄清之前,抓捕犯罪嫌疑人也是不妥当的。
另外,快活林酒店的情况,不问清楚,怎么能确认廖哥儿是杀人犯?想来想去,觉得实在是无奈。
其实,猴精奸乖的廖哥儿,哪儿也不会等到警车进村再逃跑啊。杀人之后,他和古爱花立即陷入到深深的恐惧心理里。那么个活蹦乱跳的贾幼儿,一下子就死在他们的手里了。
想想当时的情况,他们的心就突突地跳个不停。虽然说他们把事情做的很隐蔽,很利落。可是,世界上的事,就是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。
那么大的一坨子尸体,那么个明晃晃的编织袋子,就能彻底的掩盖他们的罪行吗?不行,得跑!
廖哥儿和爱花在暮色的掩护下悄悄地离开白菜屯,辗转了几日的长途公共汽车、火车,甚至于连农村的三轮车、马车也坐了几次。
最后终于到达了古爱花在邻省的老家——一个离县城八十多公里、离乡镇二十多公里的山边小村落。
爱花挽着男人的手臂,行走在通往村落的小路上,小路的两边是一片片的田野前面是一座黑乎乎的山脉,在夜色中像个巨大的怪物四周出奇的安静,只有风吹过田野的声音。
离家越近,爱花的心就跳得越快。
出来已经四年多了,不知家里怎样,父母身体都好吗?特别是母亲,一向就体弱多病不知现在怎么样了,还有姐姐,妹妹……
爱花不由地想起四年前自己离开村庄外出打工时的情景,是一个细雨蒙蒙的清晨,爱花走出很远以后,忽然就忍不住回头张望。
她看见小妹和母亲仍然站在村口,母亲一边朝她挥手一边用身上的围裙擦着眼睛。
想到这里,爱花的眼睛湿润了,心里感到阵阵的羞愧。
自己这些年都干了什么呀,走的时候是清清白白的身子,回来的时候已经成了残花败柳只有一点没有变,那就是去时身无分文来时仍然穷困潦倒,一无所有。
不,也不能说一无所有,身边多了一个男人呢,可他是一个公安局通缉的罪犯呀,说是手里有一笔钱,却是不在他自己的手里。往后的日子会怎么样呢?真不好说。
远处山坡上零零星星地闪烁着几点灯火,爱花突然就激动起来攥紧了廖哥儿的手臂,娇呼道:“廖哥儿,快看到了。最上面的那个亮灯的就是我家。”
廖哥儿顺着爱花的手指望去,只见黑暗中鬼火似闪烁着几点亮光,谁知道哪一盏是女人的家。
不过,此时廖哥儿的心情和爱花可不一样,在这个陌生的地方,他不但不觉得紧张相反浑身上下都变得轻松起来,觉得随着自己脚步的迈进危险离自己越来越远。
萧风啊!你就等着吧,你做梦都想不到老子现在在什么地方吧,你就在城里慢慢折腾吧,等老子养足了精神陪你慢慢玩,即使玩不死你也要玩的你身败名裂。
在白菜屯那几天,不知道通过哪个人的嘴,他知道了萧风的厉害。而且,后来又知道,自己的这个案子就是萧风与警方联手负责侦破的。
因此,过去他惧怕的警方,现在变成了萧风了。他知道,在目前的体制下,警察破案都是例行公事。
只有这种私家侦探,为了闯出自己的名声,也为了经济利益,才会全力以赴的侦破案件,给自己这样的罪犯带来巨大的威胁。
爬上一个缓坡,走过几栋农家小院,就到了爱花的家门前。
爱花的家比廖哥儿想象的还要好一点,并不像爱花在路上描述的那样破败不堪,起码看起来挺宽敞居然是那种农村常见的两层砖房。
当两人走到门前的空地上时,就看见从尚未关上的大门透出昏黄的灯光,于此同时随着一声急促的犬吠,不知从哪里冲过来一只大黑狗,站在两人面前咆哮着。
廖哥儿吓的直往女人身后躲去。
爱花就笑着用一种廖哥儿无法听懂的语言呵斥起来,那只狗不知是认出了爱花还是听懂了女人的话,呜呜地低鸣几声就晃着尾巴走开了。
“这是我家的狗,叫黑虎,是我哥哥给起的名字。”
正说着就见门里出来了一个男人,因为背着灯,所以看不清他的长相就听这个男人苍老的声音叽咕了几句,然后又朝屋里叫了一声一时,从屋里大大小小的出来了四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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